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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储存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0/9/1 8:29:24 作者:刘立勇 浏览量:782次

一、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。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,食

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(如杀鼠剂、杀虫剂、洗涤剂、消毒剂等),

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。

  二、设专人负责管理,并建立健全采购、验收、发放登记管理制度。做好

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,做到先进先出,易坏先用。腐败变质、发霉生虫等

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。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、超过保质

期限的食品。

  三、各类食品按类别、品种分类、分架摆放整齐,做到离地10厘米、离墙

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。宜设主食、副食分区(或分库房)存放。

  四、仓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。定期清扫,保持仓库清洁卫生。

  五、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,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、生产日期、

保质期等内容。

  六、肉类、水产、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。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,

须贴有明显标志(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、留样等)。肉类、水产类分柜存放,

生食品、半成品、熟食品分柜存放,不得生熟混放、堆积或挤压存放。

  七、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(霜薄不得超过1cm)、清洁和保养,保证设施

正常运转。  

  八、设置纱窗、排风扇、防鼠网、挡鼠板等有效防鼠、防虫、防蝇、防蟑

螂设施。

  九、贮存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、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、无害,保持清

洁,防止食品污染,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,不得将食品

与有毒、有害物品一同运输。

撰稿:刘立勇

校对:曹平

审核:郑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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